河北传媒学院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
2015-05-29 16:46:37 浏览量:
1、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,非档案工作人员禁止入内,确因工作需要须有档案工作人员陪同方可进入。
2、档案库房门窗应有安全防护措施,库房内应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等“八防”设施。
3、档案存放在铁皮柜内,库内应配备有灭火设施,档案工作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械。
4、档案库房内禁止点火、吸烟,禁止使用电器热饭烧水。
5、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易污染物品。
6、库房温度应按规定保持在14—24度,相对湿度保持在45—60%范围之内并保持干净、整洁,使档案处于良好的保管状态。